空运代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设立: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书、企业章程草案、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的相关信息、资信证明以及营业设施情况等文件。
2. 获得批准: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提出意见,并转报至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
3. 办理注册登记:获得批准证书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工商、海关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 年审和换证:商务部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实行年审和换证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3月底前报送年审登记表、验资报告及营业执照等文件,申请办理年审。批准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60天申请换证。
5. 业务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报关、报检、保险、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等。
6. 遵守规定:必须在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循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经营方针。
7. 报送业务统计:企业需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并确保统计数字的真实性。
8. 签订委托协议:作为代理人,需要与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 使用发票:从事业务时,必须使用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
10. 报送经营情况资料:企业需要每年向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资料。
11. 避免违规行为: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出借、出租或转让批准证书和业务单证。
这些手续确保了空运代理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保障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