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类货物DG海运专线物流

发布日期: 2023-09-15

纯电专线九类可接:储能电池、钾离子电池、电动电动车、滑板车三轮车、光伏板等。

电池DG海运出口具体所需资料说明

1.MSDS报告:它是化学品生产、贸易、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户和公众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规文件。

2.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

3.危包证:危包证主要包含2个方面,性能证和使用证。性能证比较简单,一般提供包装的正规厂家都可以出具;使用证比较复杂,要用性能证去生产危险品工厂的当地商检局申请。(普包除外)

4.出口报关资料:一套完整的报关资料有:报关单、装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销售合同、申报要素。

电池出口要求

做电池的进出口,产品需要做过备案,每次进出口时凭备案文件去商检办理进出口审批相关手续,凭审批手续通关放行。

1.对于首次备案的申请单位,提供《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以及《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中所列资料

资料如下:

(1)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进口电池产品的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声明,即电池制造商对其产品汞含量的声明以及汞含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产品描述,即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 、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说明,以及单体电池的外观照。( 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对于上一年度已取得《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的申请单位,须在《备案书》到期前一个月向原签发《备案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材料

材料如下:

(1)上一年度《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正本

(2)电池制造商对其产品未曾更改结构、工艺、配方等有关制造条件和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书面声明(需制造商签字或盖章,复印件即可,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电池出口简单来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要提供电池生产商证书

2.要提供电池商标

3.要提供电池生产商所盖的原印章(复印无效)

电池出口注意事项

1.锂电池作为独立的货品包装并运输,锂电池必须以单独物品(散装/集装)的形式进行包装和运输。

2.普货及电池需要分箱装,不能混装,可同一票出。

3.电池出口,包装箱要坚固且能通过1.2M跌落测试,同时不会损坏电池,不会移动内部物件,不会让内部物件露出。

4.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5.大电池内包装必须用泡沫隔离好。

6.外箱包装纸箱薄软、圆、鼓不规则外包装不收货,纯电池包装必须用厚纸箱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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