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和木材产品出口美国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7-05

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家具和木材产品需要遵循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莱西法案》(Lacey Act)的第七阶段要求。以下是深圳澳通国际物流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关键出口要求,企业在出口时应特别注意:

1. 全面申报要求:根据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查局(APHIS)的宣布,所有进口到美国的木制家具和木材产品,除非完全由复合材料制成,都必须进行申报。这包括了植物的学名、进口价值、数量和该植物在采收国的名称等信息 。

2. 《莱西法案》:该法案自1900年颁布以来,一直用于打击非法贩运野生动物、鱼类和植物的行为。2008年的修订扩大了其保护范围,包括了更广泛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自2008年12月15日起,任何非法收获的植物或植物产品进口到美国都是非法的,未经进口申报也是非法的 。

3. 处理方法:APHIS建议对木材和木材产品采用热处理或化学处理等方式,并以PPQ505的形式向APHIS申报,提交学名(属和种)和木材来源等信息 。

4. CITES要求:如果出口至美国的家具中使用的木材原料收录在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有关的法规中,则可能受到美国农业部颁发的一般许可证、木材原料收获国CITES代表签发的证明等要求的约束 。

5. 合法性证明:木制家具产品在进入美国时必须出具“合法”的木材原产地证明,这包括选用木材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尺寸和价值等信息。若产品原料来源被界定为非法,美国将有权对产品进行罚没 。

6. 检验检疫:出口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在原料选购时索要相关合法性证明,并注意收集从砍伐、运输、再到生产加工等各个环节上的相关证书,保证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合法证件 。

7. 合同责任:在与供应商和客户签订合同时,应阐明“非法”责任,要求供应商分担木材非法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要求提供木材来源的合法证明 。

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美国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并与进口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美国的要求,以顺利开展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