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放货,一般是指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代)或港务当局或仓库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依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保函放行货物的行为。
既然是正本提单未收回,所以无单放货有较大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无单放货有可能会让你掉进一些大坑。
如何避免掉进无单放货的大坑或陷阱里?
第一,不要轻信客户,不要被客户所谓的承诺所迷惑,要坚持自己的付款原则,不要为了揽活,而置自己和公司与巨大的风险中。也不要想当然认为是老客户或与客户关系好,或者想当然认为客户是有实力的大公司,无论怎么样,收款安全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的周期里,更要加倍小心。
在备好货之后,催促客户付余款在发货。如果说好的货好付余款,但是客户突然以各种理由拖延,或者改变付款条件,你就要小心了。如果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客户还好点,南美、非洲等地,诈骗的风险更高。
如果是FOB指定货咋办?
1. 我们都知道,FOB货是客户指定货代/承运人,一旦把货交给货代或承运人,货物的控制权就不在自己手中了,你就会很被动。所以FOB货要特别注意:
2. 让指定货代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其营业执照,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
3. 与指定货代签订正式的运输合同。
4. 发送托运单给指定货代后,让它在托运单上盖上公章回传(必要时寄正本)。
5. 保留好一切与货代的邮件、传真等往来记录;报关时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和货值,如今后出现无单放货索赔,国家海事法院是以申报的报关单为准,不以与客户的形式发票为准。
6. 货物出运后,及时向指定货代索要正本提单,如是整柜,要船公司的正本提单。
7. 及时向指定货代索要正本的费用发票。
8. 货出运后,及时跟踪货物状况,通常大部分船公司都可以在他们的官网上查询到货物运输状况——只需输入集装箱号或提单号即可,不要因为工作忙而疏忽跟踪货物。
9. 向客户催款,如发邮件、发传真客户都不回复,可向指定货代发正式的公文,以自己公司的名誉发,公文内容警告指定货代在收货人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不能把货物放给收货人,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为货代承担。同时,可打电话给客户催款。
10. 如发了很多邮件、传真,客户都没有消息,再发邮件告诉客户,如他再不汇款,货到后,将安排退运,同时告诉客户,中国海关会把其列入黑名单。
如果已经出现了无单放货,应该如何处理?
通过船公司网站查询货物情况,如船公司网站显示集装箱已经清空并装货运往其它目的地,这表明货已经被提走。如此时,正本提单还在发货人手中,建议按以下处理:
1. 通过律师向指定货代发律师函,称此货物已被收货人提走,让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内赔偿发货人的损失。
2. 如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未作赔偿,把原来与指定货代一切来往记录及正本费用发票准备好,找专门打海事方面的律师,准备起诉指定货代。
3. 退税货、银行利息也可以列出赔偿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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