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海关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算标准有许多规定,具体如下:
1、产品价格按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审定;
2、无论用何种可兑换货币成交,均根据装运目的地汇率将成交时所用货币折合为加元后计税;
3、在发票上开明的原产国或出口国减免的国内税准许扣除;
4、海关对地区性批发商回扣可予扣除;
5、海关对发票开明的数量折扣准按最大数量扣除;
6、出口商必须在发票上注明运费用津贴;
7、海关对成批出售的廉价杂货、次货估价时,可以扣除价格的20%;
8、若进口货物在当地正常价格高于其出口价格,这种货物加拿大海关将视为倾销货物、并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