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汽车出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4-03-20

铁路出口新能源电动车注意事项:

1、所有装运的新能源汽车均经过国家鉴定机构安全检验合格,发运车辆为新车且为纯电动车(或是混动类汽车)。

2、除汽车本身配装的动力电池、蓄电池以外,不得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能源电池。务必保证充电量不超过65%,并提供电量不超过65%的实拍照片和该车匹配的车架号照片。

3、保证集装箱内新能源汽车的总电源已关闭状态。

4、货物品名要求报关单、物品清单、运单品名三单完全一致。

5、加固细节照(含4个轮子加固细节)

6、只能运新车,行驶里程不超过100km,贸易方式可以为二手车

海运出口需要电动汽车出口海事备案:

电动汽车在国际海运危规里面属于9类危险品UN3171,为锂电池驱动的交通工具。所以新能源汽车出口需要做海事备案,才可以正常按危险品申报出运。

新能源汽车出口还需要办理以下资料:

出口许可证:新能源汽车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海关报关手续:出口新能源汽车需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地海关。

以下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具体手续办理的详细说明:

出口许可证

新能源汽车出口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出口许可证申请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商务部备案。

企业具有符合《新能源汽车出口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

企业具有与出口新能源汽车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出口许可证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人员资质证明。

企业财务状况证明。

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的贸易合同。

指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检测合格鉴定报告。

拟出口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海关报关手续

出口新能源汽车需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地海关。

新能源汽车报关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出口许可证

2、发票

3、合同

4、运单

5、装箱单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部分国家/地区对新能源汽车的进口认证要求

(1)美国DOT认证和EPA 认证

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通过美国交通部的DOT安全认证。这项认证不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而是由制造商自行检测,再由厂家判断是否符合生产标准,美国交通部门仅把控部分零件诸如挡风玻璃、轮胎的认证;对于剩下的部分,美国交通部门会定期抽查检验,对于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严惩。

EPA环保认证同DOT安全认证相似,也是自行申报加部门督查方式,主管部门为美国环境保护署。

(2)欧盟e-mark认证

出口到欧盟车辆获得市场准入认证需要获得e-mark认证,以欧盟指令为根据,围绕零部件的批准和车辆系统引入EEC/EC Directive(欧盟指令)进行检验,判断产品是否合格,通过检验后可使用e-mark证书,继而进入欧盟本土市场。

(3)尼日利亚SONCAP认证

SONCAP证书是管制产品在尼日利亚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定必备文书(机动车备用零件属SONCAP强制认证产品范围),缺少SONCAP证书将造成管制产品通关迟延或被拒绝进入尼日利亚市场。

(4) 坦桑尼亚PVOC认证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规定,所有在PVOC(Pre-Export Verification ofConformity to Standards,装运前符合性评估程序)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汽车及其零部件属管制产品范围)都必须进行检查,产品须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或其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of Conformity,COC)。

(5) 沙特阿拉伯SABER认证

SABER认证是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引入沙特产品安全计划SALEEM后,于2019年1月1日启动的沙特产品安全计划的在线认证系统,是对出口沙特产品的符合性认证评估程序。2019年11月汽车零部件纳入产品认证清单。SABER认证流程与尼日利亚SONCAP 认证类似,产品首先要申请PC 证书,出货时对每一批次产品申请SC证书。

新能源汽车中的动力电池有关标准

中国标准:汽车用动力电池需符合GB 38031、GB/T 31484、GB/T 31486标准要求。

欧盟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取得强制性法规E-Mark认证,包括ECE R100和ECE R10。材料需满足RoHS要求。

北美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UL 2580标准要求。

印度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AIS 038标准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口有关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等国际规章,动力电池被分为UN3480(锂电池单独运输)、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两类,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在运输时需通过UN38.3测试。

虽然新能源汽车中所用的锂离子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运输的货物为纯电动汽车,运输专用名称为“电池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71”,海陆运输时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2)如果运输的货物为混动汽车时,运输专用名称为“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66”,海陆运输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3)如果运输的货物为锂离子电池,运输专用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则危险性类别为“第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 UN 3480”,根据其包装导则的规定相应的包装类别为“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应进行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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