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改变,宠物(伴侣动物)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球宠物食品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需求旺盛。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宠物食品出口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宠物食品?
宠物食品顾名思义是给宠物吃的食品,但它规范的分类是属于动物饲料的范畴。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饲料,指经种植、养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及其原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
根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规定,“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也称为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
二、宠物食品有哪些种类?
宠物食品按照营养成分和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
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
其他宠物饲料,是指为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刺激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将几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的饲料。其他宠物饲料又被称为“宠物零食”,也是大家日常接触比较多的宠物食品,例如肉干、咬胶、洁齿棒等。
三、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何种资质?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对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出口宠物食品应当来自海关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国外官方对进口宠物食品有注册登记或备案要求的还需要满足进口国的官方要求,获得进口国的注册登记。宠物配合饲料和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还需要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
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也应符合相关要求。
四、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备、存储设施,厂址应当避开污染源、与居民区保持合理距离;厂房、车间布局合理,工艺设计合理,避免交叉污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具备有害生物防控设施。
(二)建立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自检自控。
(三)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原辅料控制、追溯、应急管理、标准卫生操作规范(SSOP)等制度,有相应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宠物食品生产企业首次申请注册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国家饲料主管部门有审查、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等要求的,须提供获得批准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标明必要的工艺参数(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四)厂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六、宠物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时效是多久?有哪些要求?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注册登记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属于同一企业、位于不同地点、具有独立生产线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分别申请注册登记。每一注册登记出口生产企业使用一个注册登记编号。经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的注册登记编号专厂专用。
七、已注册登记的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品种、生产能力等信息,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由直属海关审核有关资料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产品品种或者生产能力的,由直属海关审核有关资料并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后,办理变更手续。
八、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变更注册登记信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出口动植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变更申请。
(二)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
九、已注册登记的宠物食品生产企业迁址的,如何办理手续?
已注册登记的宠物食品生产企业迁址的,应当重新向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十、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如何提交注册登记申请?
(一)通过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系统申请。
(二)主管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直属海关审核,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三)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证书及注册登记号可通过系统查询、打印。
(五)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王树峰 王笑儒